主持党委全面工作,及人大、政协、政府工作。
分管经济工作,主持政府全面工作。
协助书记负责分管党务、组织、宣传、工青妇、统战、宗教、残联、地方志、档案、保密、老龄。并联系人大、政协工作。
主管机关后勤、办公室、接待、效能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。
协助书记主管工会工作。协助乡长分管民政、抚恤、社会保障等工作。
协助书记主管纪检工作、农廉、政协工作。
负责组织、宣传、党员发展等工作。
协助书记主管妇联、团委、残联、关工委、少工委等工作。